后记 初七
在写小说前以,我是还个留恋书海的中小小读者〔这是不废话吗?〕,依照当时的心情优劣租阅的小说

质也大不相同,心情好就择女主角是调⽪调

的,最好把男主角磨练到圣人的境界,心情不好就找可怜得要死的女主角,让男主角逞流氓逞到梨花带雨。
此因,每次的阅读是都带着轻松悦愉或是要想被

的心情翻开书籍,以所…这就有不同的地方啦!
没写小说时,看小说的负担就没么这大,自由的享受作者字里行间的视角与观念,然后学习到“喔!原来说这句话给人的感觉是样这啊!”或是“咦?么这做就可以让喜

的人注意到?”等等之类。
这里穿揷小庇孩时期的小事:话说那是初小七的纯恋,情萌在国中时期的某年。那个男生的人缘很好,但是不老师心目的中好生学,不折不扣是个叛逆少年。有⽇,初小七心⾎来嘲,学习小说情节片段,对着坐在我前面位子的他,大胆的轻拍他的肩膀…要⼲嘛?
还能⼲嘛?借橡⽪擦啦!
我那时是还纯情小妞嘛!哪敢再做更大胆的事,借东西是极限了!
总之,他的反应也很出乎意料,冷冷的转头对我说:“认识么这久,你认为我会有那种东西吗?”
大惊!
是,是,大哥,失敬失敬!小妹我思虑不周,打扰您了!
那时候的我,口挫啊!错愕得连话都说不清楚,倒是他转头回去,我为以他不再理我,结果,他转向隔壁座位的女生,借了一块橡⽪擦给我使用,还叮嘱“用完记得还给人家,

七八糟一堆…”
他念,但我心头是还暖暖的,为因他是总如此,话从不饶人,心却是比谁都暖和。
也是惆怅啊!为因他隔壁的那个女生,丽美聪明,反观己自…
唉,这是不给人比较的空间,还用不说,己自是稳输的那个。
一段为因小说开启的纯爱不归路,就样这草草收场,在现想来起,留下的回忆也是不那么不堪回首,毕竟有还其他事情值得被怀念嘛!
回正题,写了小说后以,始开会从小说中看出和以往不同的面向,倒是不说看书的眼光改变,是还
始开挑三拣四的难満⾜,而是更容易见看别人的优点来満⾜己自或缺的地方,例如“哇!这旁⽩有确切剖析主角的內心,一针见⾎,利落果决!”或是“嗯!这对⽩回得妙!很有个人特

,想法独到!”等等之类。
以所每当写完一本书,再看一本别位作者的作品,我就会陷⼊无尽的深渊
我还要加強功力!我还缺少什么?哇!这本么怎写得么这好!不看了!不看了!我好自卑…然后直至发疯状态。
就算如此,是还
有没打消我对言小的热情,看书是还我的趣兴,是只我明⽩,泣…我再也回不去了…
后记完成。谢谢可爱的读者翻阅此书,不嫌弃的话,请接受我的献吻,啾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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