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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17章至第119章
  第五卷 117·文学社

 新学期一开始,京大的社团又开始招新了。我已经是大三了,社团对我来说已经不是我的天地了,事实上,我虽然参加过几个社团,但从没在那片天地里做过多少事。

 出乎我意料的是,那天我和杨莉放学经过三角地的时候碰到了白琳,她正在介绍她们的社团…“我们文学社”就拉我加入。

 “林俊,我以前可是在bbs上看过你不少文章的,感觉你的文笔很不错,应该加入我们文学社。

 我们社有自己专门的期刊,你可以来投稿啊!”她笑着把一张传单递给我,还有一期他们文学社出的杂志。“我恐怕不行吧,呵呵,我只是随便写写,写不出什么好文章的。”

 我不好意思地笑笑,看了看传单,见上面写着“副社长白琳”我没想到白琳还是文学社的副社长,看来这个女子还真是不简单啊!

 “没事,大家不都一样,只要爱好文学,喜欢写写东西的,都加入!”白琳继续拉我。“俊,我看你还是加入吧,难得白琳师姐这么盛情邀请啊!”杨莉在一旁笑了笑对我说。

 “那好吧,那我就恭敬不如从命了,以后还望师姐多多关照哦!”“那当然了,放心吧,我这个副社长不是白当的!”白琳羞涩地笑了笑。

 “那就好,我就不怕献丑了。”没想到我就这样入了一个爱好文学的团体。我从来不认为自己在文学方面有多少的天赋或是喜爱,但我确实喜欢写点东西,大多是心情随笔之类的小文章,主要记录自己的喜怒哀乐和对人生的点滴感悟,倒没想过去创作。

 那天,我回宿舍后就翻出了电脑上以前写的几篇散文,突然还真有点想投稿的冲动。不过,我这个人还是喜欢低调,没有多少把握是不会贸然行动的。我想我要好好修改,再继续多写点。

 我突然又看到了电脑里的几篇文章,是儿以前写的。其中有一篇随笔…和平的使者人们都说,鸽子象征着和平,是和平的使者,和平鸽就是人们对它的爱称。

 我很喜欢鸽子,尤其喜欢白鸽。它的羽是纯白的,白得耀眼,白得可爱,看上去像是涂了一层油,光滑而有亮泽。

 如果不小心洒上了水,它不会侵入羽,而是粘在羽的表面,如清晨的珠一样,晶莹透亮。如水晶一样,耀眼夺目。如天使的眼泪一样,纯洁而不可沾污,它的美使人无法抗拒。

 鸽子是人类的朋友,它很容易和人相处,在一些大型广场,你常常可以看到它的身影。时而展翅飞翔,如飘逸的仙女。时而蹒跚漫步,如幽雅的贵妇。它对人没有任何提防。

 它有时会飞到你的肩膀,悠然地啄着你手中的食物,有时会落到你手上,啄着你的衣服,在你面前撒娇,正因为如此,你不忍心去伤害它,去伤害一个你心中的精灵。

 可是现在,因为城市里的空气污染,已经不能经常看见鸽子了,只是偶尔有一两只掠过头顶,孤独地徘徊着。

 然而在乡村,我们还是可以经常看到鸽子的,一只鸽子领头,身后跟着十几二十几只大小不一的鸽子,飞过田野,穿过树林,自由自在地在空中飞翔。

 我曾看到这样一种画面,在乡村里,许多人都在自家的小阁楼上摆一排布置好的鸽子窝,每当夜幕降临,白天在空中飞翔的小精灵们,就拍拍翅膀,乖乖地回到窝里睡觉。

 时间久了,它们不仅不怕人,还很乐意和人玩耍,每当我把米洒在地上,它们就会飞过来抢着吃,毫不畏惧。

 可以想象,在蓝天白云间,它的美不像燕子那样单调,也不像孔雀那样华丽,它的美是朴实的,自然的,协调的。我希望,当抬头望向天空的时候,我们都可以看到成群的鸽子掠过头顶,自由自在地飞翔…

 看着儿写的文章,我又想起了她,又感觉一阵心痛。我想,此刻她是不是成了一个天使,正展开白色的翅膀在天堂里自由地飞翔呢?

 我突然萌发了一个念头,我要写小说,把我和儿的故事改编成小说,一来算是对自己过去这段感情的总结,二来也是为了纪念她。

 我就把这个想法告诉了杨莉,她很支持我。于是,我就开始构思了。先是要给小说起个题目。我记得儿跟我说过她最喜欢的一首歌是《丁香花》,因为她觉得歌里唱的丁香花就像她自己,命运飘摇不定。

 我反复听着这首歌,望着窗外的明月,突然想到了四个字…望月丁香。对,就以这个为题目!于是,我开始了写一个小说,就叫《望月丁香》。

 第五卷 118·为了纪念

 我把我写小说的想法也告诉了白琳,并把我写好的几个章节给她看了,她很高兴,说我写得不错,要我一定好好写,写得好的话可以在文学社的期刊上连载。

 不过,我还是有点受宠若惊。“汗,师姐,你太抬举我了,就我这水平,我可没脸拿出去啊!”“哎呀,怕什么,刚开始可能会有人打击你,但也只有受打击和批评才能进步啊!要不这样吧,你先在未名bbs我们文学社版面上连载,怎么样?”

 “这主意不错啊,我怎么没想到呢!”听白琳这么一提醒,我倒是想到了网络这个虚拟平台,不正可以作为一个很好的锻炼场所吗?而且网络的好处是谁也不会知道是我写的。

 “呵呵,那就这么办吧!加油写哦!”白琳拍了拍我的肩膀笑着鼓励我。“嗯!”我微笑着点点头。那一刻,我也充了信心。

 于是,我开始了在未名bbs上连载我的小说《望月丁香》。我坚持每天都写一点,也费尽脑子逐字逐句力求做到让自己满意。

 虽然我写这个小说是为了纪念儿,但小说毕竟是小说,不是真实的回忆录,所以我在构思上花了点工夫。

 我把儿也写成了京大的学生,并且是我的“师姐”而且把我和她真实的交往过程作为一个简单的回忆章节出现。

 我把这个设想告诉了白琳,她笑着说我是不是把儿的形象安到了她的身上,不过她又说我这样的构思很好。

 让我高兴的是,我在未名bbs上连载并没有招来多少打击,版主很我去发表,并把我的帖子都加了

 有几个同校的网友还发信问我,我写的是不是真实的事,都很好奇。我的小说能受到关注我很高兴,这也更增加了我继续写下去的信心,而且我相信我会越写越好的!

 儿,你放心,我会把这个小说写好,我会让越来越多的人知道我们的故事,知道这个世界上曾经有你这样一位女子,知道人世间是有刻骨铭心的真挚爱情的!

 我这样在心里想着,就更加坚定了写下去的决心。让我高兴的是,杨莉一直很支持我写作。不可否认,儿在我心中的位置是任何人不可代替的,我爱杨莉,但我也曾经深深地爱过敏儿,现在依然爱着她,只是造化人,我不得不和相隔。

 当然生活是现实的,我不可能一辈子守着对儿的爱而封锁了自己的心,我想儿也不希望我这样做的,所以我接受了杨莉,我想如果儿知道我和杨莉在一起她也会高兴的吧。

 杨莉对我说,我们要永远记得儿,永远怀念儿!我很感激她的理解,这也使得我更加地爱她!

 第五卷 119·幸福的日子

 我喜欢每天一大早起来写作,因为那个时候我的脑子最清醒,思绪最敏捷。

 有时候我写起来真的可以说思如泉涌,那种体验真的很愉快,极了!可是,我一写起来就不敢突然打断,生怕灵感一下子就消失了,于是,吃饭也懒得去了,就坐在电脑上写个不停。

 幸好有杨莉,她就每天也一大早起来,给我买早餐送到我的宿舍里,还是我爱吃的牛小笼包套餐。然后她就坐在一旁,双手支着下巴,微笑着傻傻地看着我的双手在键盘上飞舞着。

 我饿了只要一张嘴她就往我嘴里送一个小包子,再一口牛,我就津津有味地吃起来,心里一阵甜蜜!“老婆真是太好了,哈哈!”每到那一刻我都忍不住要夸她。

 “真不害臊!吃死你!”她就白我一眼,然后又眯着嘴笑了。那些天,真是把我那几个哥们羡慕得要死!我的心里也美滋滋的,这样愉快的心情促使我写起小说来更加得顺手了。

 日子就这样充实而平静地一天天过去了,我的小说已经写了快两万字了,bbs上关注的人越来越多,开始的时候有几个人打击过我,我也郁闷过,那个时候白琳和杨莉总是安慰我,鼓励我,我终于还是坚持了下来,到后来基本上没人打击我了,关注的人却越来越多了。

 我很高兴,心里装着的成就感。杨莉一直住在校外,她的保姆每天都关注她的身体,给她调养进补,所以她的身体也一天天好起来,脸色很红润。

 我都说她越来越胖了,她有点不高兴了,说不能再这样调养下去了,一定要减肥!

 “呵呵,其实你现在也不算胖,照样美丽人,其实不管你什么样,我都喜欢!”我笑了笑对她说。

 “不行!你刚才可是说我胖了,我知道你心里不满意了,反正我就要减肥!”她撅着嘴。“呵呵,那好吧,我的大小姐!不过可要注意点哦,千万别减得太狠了!”

 “放心啦,一个月之内就让你看到你最初认识的我!”杨莉歪着脑袋笑了笑,笑容还是一样的甜美!因为杨莉租的房子就在学校门口附近,实际上我也经常去她那,晚上我们有时候在教室里自习,有时候就两个人去她的屋子里自习。

 那个时候保姆就会给我们准备点心和一些喝的东西。到了周末,杨莉那个房子就像是我们的家了,我们会整天待在屋子里,一起学习,一起嬉闹。

 有时候杨莉还亲自下厨给我做她的几道拿手菜。那样的日子对我来说真的是享受,我只觉得每天都过得那么快乐,那么充实!

 但是,到了晚上临睡的时候,我还是都回到了宿舍。虽然我和杨莉很亲密了,可以说除了最后的底线,什么都发生过了,但是,我总觉得我不能现在就占有她,因为我什么都没有,什么都给不了她。

 况且,我目前还在写小说纪念儿,我不想和杨莉那样做,似乎对儿不公平。

 杨莉很理解我,说她一定会等我的!以前我担心她没时间了,但从眼前她的身体状况来看,我相信我们会一直在一起的! hUpUXs.COM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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